近日有網傳擷圖宣稱,依據最新《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修法,退伍校級軍官赴中國不論事由,將全面改為「申請制」,引發民眾討論。經查,行政院日前通過的草案僅禁止退伍校級軍官赴中國參加「損害國家尊嚴」活動,一般旅遊無需申請。草案尚待立法院審議,也尚未實施。
一、網傳文件經檢視並非政府公文,且內容使用「重點摘要」、「總結」及「您需要做什麼」等對話式標題,呈現典型「生成式AI」整理資訊特徵。研判該文件為人為使用AI工具,錯誤解讀新聞後產生的不實內容。
二、行政院12月26日通過的《兩岸條例》修正草案,將「領有月退俸的校級軍官」納入「禁止妨害國家尊嚴」規範對象,意即不得參與中共政治慶典或損害主權活動;若屬一般旅遊、探親且未涉及上述行為,無需改採申請制。此外,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目前尚未排審該修正草案。
三、陸委會、退輔會及國防部均澄清未發布傳言文件通知,各地退伍軍人協會亦證實未接獲相關訊息。現行規定僅「涉密」退離職軍人赴中須經內政部聯審許可,非涉密之一般退伍軍人不在聯審範圍。
網傳擷圖具AI生成特徵,錯誤解讀《兩岸條例》修法草案內容,將「禁止退伍校級軍官妨害國家尊嚴」誤導為「赴陸全面申請」,因此,為「錯誤」訊息。
背景
通訊軟體LINE於1月5日上午流傳多份文件,內容大意為依據新修訂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所有領有月退俸的「退役校級軍官」已被納入「指標性卸任官員」的管制範圍。內容指稱,這些軍官不論退伍多久或是否涉密,若欲前往中國大陸(包含旅遊),均須向原服務單位及國防部提出申請,並經內政部聯審會審查許可始得成行;若違反規定或參與妨害國家尊嚴活動,將面臨停止月退俸或最高一千萬元的重罰。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臉書粉專也於1月5日下午發文指出,「近日許多退伍基層國軍校級軍官收到通知,赴大陸地區不論事由,全面改為申請制,全面限制退伍軍官赴陸,並威脅重罰或取消月退俸。此舉已明顯逾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之授權,涉及不當擴權。」
該臉書貼文隨後被轉傳到臉書政治社團,並有台灣媒體引用報導。
查核
查核點一:退役校級軍官前往中國,不論理由均需申請嗎?
網傳文件「退伍校級軍官赴中國將改為申請制」為假訊息,《兩岸條例》修法草案並未全面管制校級退伍軍人赴中國
(一)查核記者檢視陸委會官網,行政院院會於2025年12月26日通過《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未來公務員赴中國大陸將採「全面許可制」。其中,涉密人員、立法委員及卸任未滿三年的縣市長,若欲前往中國,須經內政部會同國安單位進行審查。
針對民選公職人員,草案另新增「透明條款」,規定赴陸期間如有接觸中共黨政軍人士,返台後須公開揭露相關人事時地物。
此外,修法也擴大「國家尊嚴條款」的適用對象與範圍,明確禁止曾任正副總統、高階政務官,以及領有月退俸的校級軍官,前往中國大陸參加損害國家主權的活動。草案明定,相關人員不得對中共旗歌行禮,也不得出席中共舉辦、具有「消滅或矮化我國主權」性質的政治活動,違者最重可被剝奪退休俸。
(二)陸委會發言人梁文傑受訪表示,此次《兩岸條例》修法並未要求已退伍的校官赴陸必須申請,而是禁止赴陸出席妨害國家尊嚴活動。
(三)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回覆查核中心詢問時表示,目前尚未排審《兩岸條例》修正草案。
因此,網路社群流傳「未來校級軍官退伍後,前往中國將全面改為申請制」的說法,並非事實。草案僅將「領有月退俸的校級軍官」納入「禁止妨害國家尊嚴」的規範對象,意即不得赴中參與中共政治慶典或統戰活動;若屬一般旅遊、探親,且未涉及損害國家尊嚴或主權行為,並未規定全面改採申請制。該草案目前尚待立法院審議,並未正式實施。
查核點二:傳言來源
網傳圖片非官方訊息,內容顯示生成式AI特徵
檢視網傳文件,內容並非政府機關的正式公文格式,而是呈現生成式AI整理資訊時常見的「結構化標題」與「對話式導引用語」。文件中使用「重點摘要:」、「總結:」等詞彙歸納修法影響,並以對話式標題「您需要做什麼:」搭配第二人稱「您」,引導讀者進行「確認身分」或「提前申請」等步驟,這些均為AI聊天機器人回應使用者提問時的典型輸出模式。
此外,網傳文件在「了解最新法規」的建議中,並建議使用者關注「聯合新聞網」與「大陸委員會」等官方網站,也符合AI依據網路搜尋結果摘要生成的特徵,研判該圖片應為透過AI工具,錯誤解讀新聞報導或網路訊息後所產生的不實資訊。
查核點三:有退伍基層國軍校級軍官收到「赴大陸地區不論事由,全面改為申請制」的通知嗎?
退輔會澄清未發布傳言文件通知,退伍協會也說沒有接獲網傳訊息
查核記者分別致電詢問台北市、台中市退伍軍人協會,均表示沒有收到傳言文件宣稱的「退伍校級軍官赴大陸地區全面改為申請制」通知。
負責退伍軍人輔導與服務照顧的主責單位退輔會表示,「退伍校級軍官赴大陸地區全面改為申請制」為假訊息,退輔會並未發布網傳文件通知。國防部、陸委會也均澄清,沒有發布傳言文件內容。
國民黨團稱臉書粉專貼文為接獲民眾陳情代為反映
針對網傳訊息引發的爭議,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於1月7日受訪說明,黨團臉書粉專之所以發文,是因接獲大量民眾陳情收到「退伍校級軍官赴陸需全面申請」的訊息,才代為反映基層焦慮。國民黨團強調,行政機關若未發布該通知,應主動向民眾釐清訊息來源並闢謠,說明這是假訊息,而非反過來指責黨團散布謠言。問題核心在於「為何民眾會收到錯誤資訊」,行政部門(國防部、內政部、陸委會)應負起責任,主動向退伍軍人社群溝通正確法規,避免資訊落差造成恐慌。
補充資料
立法院曾於2019年即通過《兩岸條例》增訂相關條文(俗稱「吳斯懷條款」),明定退役少將以上人員不得參與中共政治活動。
2016年11月。退役陸軍中將吳斯懷等多位退將赴北京,出席由中共總書記習近平主持的孫中山紀念大會,並在現場演奏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時起立致敬。畫面曝光後引發台灣社會討論。
為此,立法院於2019年三讀通《兩岸條例》修正案,新法明定曾任少將以上或高階政務官等指標性人員,終身不得參與中共黨政軍舉辦的政治性慶典,更嚴禁對中共旗、徽、歌行禮唱頌等「妨害國家尊嚴」之行為。一旦違規且情節重大,最重將面臨「剝奪終身俸」的嚴厲處分,並追繳已領之退休金與勳獎章。
現行規定僅被認定涉密的退職軍人赴中國須經跨部會聯合審查,其他退職軍人不在適用範圍
查核記者檢視《國家機密保護法》、《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國防部訂定的《從事國防事務現職及退離職人員申請進入大陸地區作業規定》等內容,國軍涉密退離職人員出境採取「一般國家」與「中國」分流管理。
涉密人員若前往一般國家,須在管制期間內向原服務機關申請核准;若前往中國大陸地區,則須依《兩岸條例》規定,接受更嚴格的審查。依國防部作業規定,涉密退離職人員進入中國大陸地區的管制期限,依機密等級區分為:絕對機密5年、極機密4年、機密3年;原服役(務)或委託單位也可視實際涉密情形,核定延長管制期間。
在管制期間內,涉密人員須向內政部提出赴中國申請,並經內政部會同國安局、法務部及陸委會等機關聯合審查通過後,才能進入中國大陸。對曾從事重要涉密業務者,即使管制期滿,主管機關仍可要求其於赴陸前及返臺後辦理申報,以降低國安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