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LINE和Threads平台流傳2個音檔,宣稱是來自警局的提醒,講述台灣新型詐騙手法;經查,這些音檔並非警局提供,且均已流傳多年,是老謠言重傳。
一、網傳的2支音檔,分別談及假車禍及加油站傳單有毒,早在2024年就已出現,且都早被闢謠是謠言。
二、新北市交通大隊表示,警方並無發布網傳音檔訊息,且音檔描述情境不太合理,肇事逃逸需有明確因果關係,並非單方即可認定。
警方表示,若確有車禍事故,不管有無人員受傷或車輛損壞,都建議報警。
三、至於加油站有人發毒傳單;查核中心曾訪問毒物專家,傳言描述情境並不合理,要透過接觸傳單毒物在短時間內頭暈昏迷,相當困難,不太可能發生。
網傳音檔不是來自警局的提醒,也不是最新詐騙手法,這是老謠言重傳,可能增加社會不安。因此為錯誤訊息。
背景
近期通訊軟體與社群平台頻繁流傳兩則以台語錄製的語音訊息。一則警告駕駛人留意「新型詐騙」手法,宣稱有不法分子會趁車輛綠燈起步時,在車旁假裝摔倒(碰瓷),若駕駛人以為無擦撞而直接駛離,將被對方控告「肇事逃逸」索賠,呼籲民眾務必報警處理。
另一則語音則聲稱,親友在加油站拿了陌生人發送的傳單後,因傳單塗有迷藥而感到頭暈並遭車輛尾隨,表示這是人蛇集團的犯罪手法。
查核
查核點:這些音檔是警局的最新提醒嗎?
流傳數年、非警局發布的舊音檔
(一)網傳兩個音檔均流傳多年,有關「假車禍碰瓷」音檔,約可追溯到2024年底就在台灣流傳。另一個「加油站傳單有毒」的音檔,則是2024年5月左右流傳。當時查核中心即向警方求證,均表示沒有發佈相關音檔。
(二)查核記者1月16日諮詢新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其也指出,並無發布相關音檔,且傳言描述的情境很含糊,一般來說,要認定肇事逃逸必須要明確的因果關係,且會交由法院認定,並非單一方即可主張。
(三)根據查核中心在2024年發布的查核報告,台灣並無發生民眾在加油站拿到傳單即頭暈、警局驗出傳單有毒的案件。
此敘事情境最早是從美國2008年流傳的謠言轉化而來,並在2019年、2022年、2024在中文網路世界流傳類似內容,例如「最近恆春有人發傳單,不要拿」、「南部的群友,說台南發現有於加油站發廣告傳單」、「我朋友在嘉義市加油拿人發傳單被放藥頭暈暈」、「近期我家人朋友在下新庄有遇到陌生人發傳單」等。
查核記者曾就此議題採訪台北榮總的毒物專家楊振昌,他表示,依傳言情境,要透過接觸傳單毒物在短時間內頭暈昏迷,相當困難,不太可能發生。如果毒物是塗抹在傳單上,除非發傳單的人有經過縝密的保護,否則也有中毒的可能性,這與傳言提及的隨機發傳單給人的情境也不太相符。
補充資料
假車禍碰瓷偶有所聞 非新型詐騙
查核中心第1162號查核報告指出,「假車禍與假警察」早在2021年初就有出現,當時便被警方認定為謠言,呼籲民眾不要轉傳。
對於這種「假車禍真詐財」的敲竹槓事件,內政部警政署曾發布新聞稿指出,實務上偶有「碰瓷」詐財案件,該等行為恐涉嫌違反刑法詐欺罪,警方經民眾報案後均會根據現場事證,依法移送究辦。
第2268號查核報告指出,台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事故處理組表示,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停留現場、下車查看,並妥善處理或報警處理;強調發生車禍時,不管有無人員受傷或車輛損壞,都建議報警,或是要有行車紀錄器影片、雙方互留電話或line等資料、手機錄音錄影等,以證明自己沒有肇事逃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