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網路流傳「停等紅燈未雙腳著地會被罰1800元」,並稱屏東內埔農會附近有很多人因此吃罰單;經查,這是錯誤訊息,交通法規並無規定一定要兩腳著地。
一、屏東縣、台東縣交通大隊均表示無此法規,只要正常停等紅燈,不論單腳或雙腳著地都不會被開罰。
二、2024年9月屏東就曾流傳「雙腳必須著地」相關謠言,當時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已針對這類謠言回應,說明停讓規定在於車輛是否完全停下確認安全,而非幾隻腳著地,網傳說法並不屬實。
三、部分傳言引述一篇發生於台東市的報導,宣稱有民眾停等因為沒有雙腳著地而被處罰;不過,台東警方也稱,不會因雙腳沒著地而開罰,推測民眾應該是不熟悉標線規範,以為僅需減速確認,忽略閃紅燈或路面有停標誌,均必須確實停車再開。
網傳說法引述特定個案、曲解交通法規,因此為「錯誤」訊息。
背景
近期臉書多個屏東在地社團流傳「停等紅燈兩條腿都要放地面,只放一條腿最多會罰$1800,內埔農會附近昨天有很多人吃罰單了」說法,部分傳言搭配台東民眾行經倒三角停讓線口因雙腳未著地而遭取締的報導。此外,貼文也以圖卡形式在LINE通訊軟體流傳。

查核
查核點一:騎機車等紅燈時,若未雙腳著地會被開罰嗎?
交通法規並無規定,機車騎士等紅燈一定要雙腳著地
查核記者致電屏東縣警方交通大隊,警方表示,沒有「停等紅燈未雙腳著地」就會開罰的交通法規,民眾只要遵守交通規則停等紅燈,不論放單腳放雙腳,都不會被開罰。
查核中心以關鍵字檢索網路,發現屏東里港過去就曾流傳「無號誌路口支道停讓,停車時必須雙腳著地或停留3秒」說法。2024年9月30日,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官網發布相關闢謠資訊,表示網傳說法,並不屬實。無號誌路口的支道車輛必須停車再行駛的規定,關鍵在於將車輛完全停止,並仔細確認左右無來車後再行駛,並未要求騎士「雙腳必須著地」,不會因雙腳未放下而遭罰。
查核點二:台東有民眾因未將雙腿放地面停等而遭罰嗎?
台東有人因沒有確實停等遭罰 跟放幾隻腳無關
部分傳言引用《聯合新聞網》3月6日報導,報導稱民眾行經台東市區沒有號誌燈的倒三角停讓線路口時,因未將雙腿放地面遭警方取締。
查核記者致電台東縣交通大隊確認,警方表示,若民眾有遵照標示停等,警方不會、也沒有法規可以對騎士「雙腳未著地」行為開罰。等紅燈時,更沒有法規規定民眾需要兩隻腳著地。
台東縣交通大隊也表示,當民眾看到前方有閃光黃燈、「▽」倒三角標線、倒三角形「讓」標誌時,應減速慢行;如遇幹道上車輛或行人穿越路口時,則一定要停在停止線後方,讓行人與幹道車輛通過後,才能前進。
若看到前方為閃光紅燈,白色「停」標字、八角形「停」標誌時,則需要確實停下車輛,確認無車無人才能通行,否則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5條第1項第18款,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從新聞報導判斷,該事件發生在台東市中正里。查核記者致電詢問里長,里長表示,確實有里民反映,行經該路口時有先確認沒有車才行駛,但警方表示民眾需要兩腳著地才符合法規,因此向民眾開單。里長推測,可能因該地區標線從「倒三角」修改為「停」標字為近期新設,加上年長者對標線規定比較不熟悉,才會違規被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