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劉姓女子在社群平台開設帳號宣揚「武統」,遭移民署撤銷依親居留。網路近日流傳劉女與台灣老公離婚,且帶中國親人來台依親、洗人口。經查,這是虛構的訊息,劉女尚未取得台灣身分證,也無法申請中國親屬來台依親。
一、移民署澄清,遭廢止依親居留許的劉姓陸配,並沒有如網傳宣稱的「與台灣老公離婚,回中國再婚 、讓中國老公取得身分,雙親、兒女來台依親」的狀況。
二、根據移民署說法,劉姓陸配僅持有居留證,尚未取得台灣身分證,不符帶中國親屬依親的資格,傳言說法純屬虛構。
三、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陸配取得身分證後才可申請70歲以上雙親來台定居,每年僅60個配額,須排隊。另外,陸配在中國的未成年親生子女若被台灣配偶收養,或者陸配取得身分證後,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請來台定居。
傳言虛構陸配「亞亞」帶中國親屬洗人口等內容、因此,為「錯誤」訊息。
陸配取得身分證、陸配的中國籍親屬來台等議題,長年是台灣社群討論焦點,相關政策也可受公評,更多相關資訊請見:陸配、外配為何「兩制」?破解「陸配雙親來台無限使用健保」說法。
背景
移民署3月11日發布新聞稿表示,中國配偶劉姓女子經營的社群平台帳號「亞亞在台灣」鼓吹「武統」言論,經依法調查並會商相關機關後,依《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第14條第1項第4款規定,廢止劉女在台依親居留許可,並依相關規定,5年不許可其再申請依親居留。
隨後臉書、LINE等社群平台流傳一段訊息,宣稱劉女「取得台灣身分後,馬上跟台灣老公離婚然後回中國再婚,讓中國老公依親來台,也取得身分,再把自己與老公雙親依親來台,成功洗人口」、「恭喜亞亞全家要回歸她的祖國了,兒女及其中籍父母皆驅逐出境」等訊息。
查核
查核點:網傳說法是真的嗎?
傳言為虛構內容,劉姓陸配原僅持居留證,未與台灣配偶離婚,且無申請中國親屬來台依親
移民署公關科回覆查核中心詢問時澄清,遭廢止依親居留許的劉姓陸配,並沒有如網傳宣稱的「與台灣老公離婚,回中國再婚 、讓中國老公取得身分,雙親、兒女來台依親」的狀況。劉女僅持有居留證,並未取得身分證;且居留證資格也無法申請中國親屬來台依親。
陸委會發言人梁文傑也告訴查核中心:「陸委會並沒有(傳言宣稱)這樣的資訊。」
陸配取得身分證後才可申請70歲以上雙親來台定居,每年60個配額,須排隊
(一)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規定,中國人士與台灣人結婚來台後,可先申請「依親居留」,滿4年可再申請「長期居留」,再連續居留滿2年,就可申請在台定居,進而取得台灣身分證。因此,中國籍配偶來台後,最快6年可取得身分證。
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6條第2項顯示,中國籍配偶在台定居(取得身分證),可申請70歲以上雙親來台定居,每年只有60個配額,需排隊申請。當這些70歲以上的中國父母順利申請來台後,再依規定投保,才可以使用台灣健保。
此外,依規定,若陸配要申請中國親生子女來台依親定居,其子女必須被其現任的台灣配偶收養,且該子女未滿18歲;或者陸配取得身分證後,其未滿18歲親生子女可以申請來台定居。
(二)陸配作家上官亂表示,陸配父母要依親居留,必須滿足3個條件,一是陸配必須拿到中華民國公民身分,才能申請父母依親,二是父母必須年滿70歲,三是全台灣一年只能有60個名額。因此,只拿到居留證的陸配是沒有資格申請中國直系親屬來台居留。
上官亂說,據她了解,從90年代到現在30多年,全台灣只先後居留過1000多位陸配父母,意即可能一年60個的名額都沒用滿過。
因此,以陸配「亞亞」原先持有的居留證,並無法適用與申請上述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