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流傳影片稱「若碰撞行人,自行車100%要賠」;實際上車禍樣態多元,警方會依照個案事實審酌,網傳說法過於誇張。
一、警方表示,自行車原則上不可騎乘在騎樓或騎樓以外的人行道;若有設置必要的標誌或標線(例如人車共道),自行車才可以騎乘該人行道,並以行人通行為優先。因此,行人路權較大,若自行車與行人碰撞,自行車確實要負比較大的責任。
不過,若發生交通事故,警方會依照個案事實審酌,再做出肇事分析,沒有說哪一方就一定錯、100%要賠,傳言說法過於誇張。
二、針對傳言聲稱「按實質薪資所得賠償,例如撞到月入250萬的人,2週要賠60萬」,警方表示這個例子太過誇大,因為法官通常會針對生活所需、醫療費用等面向判定交通事故的賠償金額,不太會出現過於誇張的數字。
三、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自行車違規騎乘在騎樓或未開放自行車騎乘的人行道,處新台幣3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網傳影片誤解交通事故肇責與賠償金額計算方式,因此,為「錯誤」訊息。
背景
近日社群平台流傳影片稱「無論有沒有鋪設自行車專用道,只要在人行道或騎樓跟自行車發生碰撞,請記得自行車100%要賠錢,自行車要負全責」;影片並稱賠償金額是按實質薪資所得計算,如果撞到月入250萬元的人,2週就要賠60萬元。
查核
查核點、傳言說法正確嗎?
(一)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表示,自行車原則上不可騎乘在騎樓或騎樓以外的人行道;若有設置必要的標誌或標線(例如人車共道),自行車才可以騎乘該人行道,並以行人通行為優先。
不過警方強調,若發生交通事故,會依照個案事實審酌,再做出肇事分析,沒有說哪一方就一定錯。傳言稱「若與行人發生碰撞,自行車100%要賠」,說法太過誇張。警方舉例說明,「自行車不禮讓行人而肇事」跟「行人突然衝出導致自行車閃避不及」就是兩種截然不同的情境,肇事分析結果也會不同。
至於傳言稱「要按實質薪資所得賠償…如果撞到月入250萬的人,2週要賠60萬…」等,警方則表示,交通事故的賠償金額不是這樣計算,通常法官會針對生活所需、醫療費用等面向判定賠償金額,再加上雙方可能也都有商業保險,因此不太會出現過於誇張的賠償金額。
(二)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交通安全組表示,自行車不可行駛於人行道,即便人車共道,還是行人優先,因此若自行車與行人碰撞,自行車確實要負比較大的責任,不過由於車禍樣態多元,最終肇責仍要依據個案而定。
警方表示,傳言稱自行車100%要賠償,但其實警方並不介入民事賠償部分,交通法規也沒有規定誰要賠誰、要賠多少錢,傳言說法並不正確。(三)根據內政部警政署官網,如果自行車違規騎乘在騎樓或未開放自行車騎乘的人行道,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4條第1項第5款規定,處新台幣3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