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2/11/24版】 一、檢索司法院建置的裁判書查詢系統,並無2021年公投作票相關判決,因此傳言稱2021年公投有作票,與實際司法審理情況並不相符。 二、中選會、地方選委會表示,選舉人名冊不是由選委會編製,而是由戶政機關負責,共一式三份,經鄉鎮市區公所陳列、公開閱覽後,一份由戶政機關留存,另兩份函送鄉鎮市區公所,其中一份作為投開票所之用,另一份則由鄉鎮市區公所保管備用。 學者指出,選舉人名冊從編製到發交選務人員,有層層機制把關,可避免名冊造假。 三、中選會、地方選委會表示,進入投票所與領取選票時,選務人員會核對身份證上的照片、性別、年齡,避免假冒身分證領票。同一人持多張假身份證想重複投票,在查驗身分時,就會被發現是冒名。 四、地方選委會表示,不論是投、開票均是公開進行,且有選務人員監督,不可能放任「投入大量選票」或「抽換選票」而不被發覺。 五、地方選委會表示,傳言所說諸種作票手法若要成立,必須從戶政機關到投開票所都配合造假,但投開票所內依法編制有各政黨推薦的監察員,管理員一半以上為公教人員,這些政黨、背景殊異的選務人員共同監督選務,並無理由一致配合作票。 六、地方選委會表示,查驗票匭是由主任管理員及主任監察員共同執行,查驗時會向民眾及監察員展示空票匭,以及紙質票匭底部所加之封條。傳言稱「第一個投票人能伸手檢查票箱」為錯誤說法。 傳言聲稱2021年公投存在作票,但並無提出證據佐證;傳言所陳述的多種手法在實際選務中缺乏合理性,因此為「錯誤」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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