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誤】網傳「小林村的訴訟,高雄市政府寧願花1.3億的訴訟費...491人的生命...只要求3000萬國賠,竟然官司打10年...」?

【錯誤】網傳「小林村的訴訟,高雄市政府寧願花1.3億的訴訟費...491人的生命...只要求3000萬國賠,竟然官司打10年...」?

事實查核報告#83
網傳「小林村的訴訟,高雄市政府寧願花1.3億的訴訟費...491人的生命...只要求3000萬國賠,竟然官司打10年...」?
發布日期/2019年4月25日

經查:

一、高雄市消防局回覆,此案的訴訟費用總共為一百多萬元,並非1.3億。

二、莫拉克風災造成小林村村民共381人死亡、16人失蹤,總共 397人死亡或失蹤。並非「491人死亡」。

三、此案一審之請求賠償總金額為3億4000餘萬元、更一審求償2400萬元,並非3000萬元。

背景

2009年莫拉克風災造成高雄縣甲仙鄉小林村遭土石掩埋,多人罹難,罹難者遺屬聲請國家賠償並於2011年提起訴訟。今年(2019)更一審做出判決,高雄市政府敗訴,市府決定不提出上訴。

同時,社群網站流傳訊息稱:「小林村的訴訟,高雄市政府寧願花1.3億的訴訟費...491人的生命...只要求3000萬國賠,竟然官司打10年...」

查核

爭議點一、小林村的訴訟,高雄市政府「花1.3億訴訟費」?

一、查核中心向高雄市政府查證。高雄市消防局回覆,小林村一案的訴訟費用總共約100餘萬元。

二、查核中心求證高雄市政府委託辦理該案之律師,前高雄市律師公會理事長周元培及律師劉嵐,據其表示,基於業務保密,不便透漏實際金額。

三、查核中心透過管道詢問高雄市熟悉此事的執業律師,據其表示,以此類案件之性質,1.3億元訴訟費用顯不合理,一百餘萬元是合理費用。

因此,網傳「花1.3億訴訟費」為錯誤訊息。

爭議點二、「小林村被滅村,491人的生命...」?

查核中心檢索小林村國賠訴訟案判決書。根據108年3月27日「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6年度重上國更(一)字第1號判決」,在「事實及理由」第二項中,上訴人主張:

「高雄市甲仙區、、、小林村9 至18鄰共169 戶全數遭土石和泥流掩埋,共381人死亡、16人失蹤。」

因此,莫拉克風災造成小林村共381人死亡、16人失蹤,並非491人死亡

爭議點三、「小林村被滅村...只要求3000萬國賠」?

根據「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1年度重國字第4號判決」,小林村罹難者家屬於第一審向高雄市政府、高雄市甲仙區公所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賠償金額共346,878,839 元。

又根據最新的判決,即「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6年度重上國更(一)字第1號判決」,上訴人請求金額如下表,合計共2400萬元(並加計八年來之利息)。

因此小林村遺族提起求償金額,無論第一審或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都不是「3000萬元」。

結論

一、高雄市消防局回覆,此案的訴訟費約為一百餘萬,並非1.3億。
二、莫拉克風災造成小林村381 人死亡、16人失蹤,並非491人死亡。
三、此案第一審的請求賠償金額為三億四千多萬元,更一審求償金額2400萬元,皆非3000萬元。

綜上所述,此則訊息為「錯誤」訊息。

參考資料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1年度重國字第4號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6年度重上國更(一)字第1號判決

 

<首圖來源:Unsplash;作者:Tingey Injury Law Fi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