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誤】網傳影片「許(崑源)議長他殺的(法醫高大成證實)」、「法醫高大成分析與許崑源議長墜樓後雄檢相驗結果有何不同」?

【錯誤】網傳影片「許(崑源)議長他殺的(法醫高大成證實)」、「法醫高大成分析與許崑源議長墜樓後雄檢相驗結果有何不同」?

事實查核報告#514
網傳影片「許(崑源)議長他殺的(法醫高大成證實)」、「法醫高大成分析與許崑源議長墜樓後雄檢相驗結果有何不同」?
發布日期/2020年6月16日

經查:

一、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法醫科主任高大成並未說許崑源墜樓案為他殺。傳言影片是剪接高大成評論其他案件的舊影片。

二、高大成的「墜樓公式」,僅為他自行歸納提出,並不適合用來直接推論其他案件。

三、專家說,影片以墜落點對建築物的距離、墜樓傷勢與骨折情況,來反推為他殺,推論方式缺乏詳細數據,傷勢與骨折部位都無法用來反推墜樓原因。推論過程並不合理。

因此,傳言影片為「錯誤」訊息。

【附註:本報告僅針對網傳影片推論進行查核,已故前議長許崑源墜樓案由高雄市檢調偵辦中,其墜樓原因不在本報告查核範圍。】

背景

社群平台流傳一段影片,標題為:「感謝許崑源議長冥冥中給我們加持!高雄許議長『被墜樓』真的破案了!兇手研判是熟人賣通?」,有貼文宣稱「許(崑源)議長他殺的(法醫高大成證實)」、「高大成法醫,用科學方式還原真實案發情況」。

另有一段影片標題為「法醫高大成分析與許崑源議長墜樓後雄檢相驗結果有何不同?」,指稱許崑源自17樓墜樓,傷勢與高大成的「墜樓公式」不符,質疑許崑源是他殺,並宣稱「許崑源是在8、9樓墜樓。」


圖1:社群平台流傳訊息擷圖


圖2:社群平台流傳訊息擷圖


圖3:社群平台流傳另一支影片,指稱依高大成的「墜樓公式」,「許崑源應是在8、9樓墜樓」。

查核

爭議點一、傳言標題指稱「高大成證實許崑源墜樓為他殺」,是否屬實?

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法醫科主任高大成,已在個人Facebook上澄清,傳言影片冒用他姓名,並強調墜樓公式並非適用於每一個墜樓案。

爭議點二、傳言引用高大成解釋「墜樓公式」、「高處墜樓的骨折情況」等,影片出處為何?

查核中心透過關鍵字反搜,高大成解釋墜樓案,找到兩集三立新聞《54新觀點》,一集是2017年9月28日節目,高大成分析北市議員李新墜樓案,秒數在1分32秒到6分46秒,另一集是2017年11月20日節目,高大成解釋一宗情侶雙墜樓命案,秒數為3分44秒到7分32秒處。

查核中心比對,傳言所引用的影片,為高大成分析北市議員李新墜樓案,高大成手持他自行整理歸納的「墜樓公式」簡報進行講解。


圖4:高大成曾在三立新聞《54新觀點》中說明「墜樓公式」。

爭議點三、高大成「墜樓公式」內容為何?

(一)高大成在節目解釋「墜樓公式」說:「在五層樓跌下來的話,他就會造成頭骨破裂;八層樓的話會造成頭骨骨折,然後頭顱破裂;十二樓的話就會產生腦漿溢出。」

查核中心向高大成求證。高大成表示,當時他的說明有部分誤植,正確應為:「從五樓墜樓會是頭骨骨折、八樓墜樓造成顱骨破裂、十二樓墜樓會造成腦漿溢出。..而且高度很重要...如果不在這個範圍內,不是跳很遠,就是跌在建築物附近的話,那應該不是意外就是他殺。」

高大成說明,他提的到「墜樓公式」是他自己歸納出來的原則,他只用來推論十二樓以下的情況,不會用來推論十二樓以上的情況。因為十二樓以上,墜樓的時間秒數較長,過程會有很多變化,他就不再用這一套基本原理來推論。

(二)查核中心諮詢曾協助刑事鑑識的力學專家。他表示,在相關研究中,的確可以依據物理法則,以墜落高度和著落點距離建築物的水平距離,計算墜落的水平速度,來推測墜樓是「自為」或「非自為」。以相同高度墜落來說,自為者(輕生者)由於起跳的速度較快,著落地面的確會比非自為者距離建築物較遠,但要特別注意的是,「非自為」不能直接等同於他殺,非自為還包括意外和他殺兩種情況,在鑑定時,必須詳細蒐集更多證據,才能確認是哪一種墜樓原因。

他解釋,即使十二層樓以上,仍舊可適用此物理原理來推算,除非風直接對著建築物呈90度吹,否則,著落點跟建築物的距離不會受到太大變化,仍能符合此原則。

爭議點四、傳言影片指稱「許崑源墜樓地點若是17樓,應該超過建築物5公尺,那應該在四維三路,而不是人行道,因此推論為7到9層樓間被推落」、「依照許崑源的傷勢為頭顱破裂,推論他可能是被電擊棒電暈,再從八樓被推下」,推論是否合理?

(一)查核中心所諮詢的力學專家表示,影片缺乏可供研判的詳細數據,卻直接反推為他殺,這樣的推論過程並不合理。

針對傳言影片以身體傷勢和骨折部位來推論為「被電暈後從七、八、九樓推下」,這位學者說,由於人體墜地時,可能會在空中翻轉,到底是頭先著地,或者是身體先著地,並不能用來反推墜樓原因。因此,影片的推論並不合理。

(二)高大成說,他自己歸納的基本原理只適用到十二樓,十二樓以上的情況,他就不再套用此原則。若從十七樓墜樓,墜樓時間較長,即使是輕生,人在半空也可能失去意識,而且,人在墜地時刻,可能都會有一些身體的自然反應,因此,墜樓者的身體有哪些部位骨折,只能用來推論墜地時是否有意識,不能用來反推為墜樓原因。

高大成強調,要有證據才能去宣稱「許崑源應是在七、八、九樓墜樓」,例如去看現場是否有殘留衣物、鞋子、菸蒂,或是檢驗毛髮、皮屑的DNA等,才能確定許崑源是在哪裡墜樓。傳言只用鍵盤辦案,說法沒有科學根據。

結論

一、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法醫科主任高大成並未說許崑源墜樓案為他殺。傳言影片是剪接高大成評論其他案件的舊影片。

二、高大成的「墜樓公式」,僅為他自行歸納提出,並不適合用來直接推論其他案件。

三、專家說,影片以墜落點對建築物的距離、墜樓傷勢與骨折情況,來反推為他殺,推論方式缺乏詳細數據,傷勢與骨折部位都無法用來反推墜樓原因。推論過程並不合理。

因此,傳言影片為「錯誤」訊息。

參考資料

高大成 Facebook澄清貼文
54新觀點〈情侶雙墜樓詭!高大成分析內幕 密室中有神秘第三人?〉
54新觀點精選〈法醫揭密"墜樓公式"! "骨折位置"辨認輕生或外力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