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誤】網傳「當遊民太幸福……現在台北市政府 對於龍山寺遊民,單身每月給1萬8千元低收入戶補助,有配偶給予31000元」?

【錯誤】網傳「當遊民太幸福……現在台北市政府 對於龍山寺遊民,單身每月給1萬8千元低收入戶補助,有配偶給予31000元」?

事實查核報告#189
網傳「當遊民太幸福……現在台北市政府 對於龍山寺遊民,單身每月給1萬8千元低收入戶補助,有配偶給予31000元」?
發布日期/2019年10月22日

經查:

一、台北市政府針對遊民,並無「每人每月1萬8千元,有配偶給予3萬1千元」的補助。

二、遊民若符合低收入戶的社福身分,可以領到低收入戶補助。但遊民在申請時常受限於戶籍地、虛擬所得、家戶所得的限制,難以符合申請資料,領取低收入補貼的比例偏低。

因此,此傳言為「錯誤」訊息。

背景

通訊軟體、社群平台流傳訊息指出:「當遊民太幸福……公務員竟不如遊民早知如此,何必唸書丶考試⋯奉獻一生,到老了大家領得一樣多⋯。現在台北市政府對於龍山寺遊民,單身每月給1萬8千元低收入戶補助,有配偶給予31000元,...結果年輕時努力讀書考試,在萬人中脫穎而出的軍公教人員,退休後所得33415元比台北市龍山寺遊民領的還要少....變相買票啊」


圖1:通訊軟體流傳訊息擷圖


圖2:通訊軟體流傳訊息擷圖

查核

爭議點一、傳言指稱,「現在台北市政府 對於龍山寺遊民,單身每月給1萬8千元低收入戶補助,有配偶給予31000元」,是否屬實?

台北市社會局已在2017年2018年也曾發布新聞稿澄清並無此補助,2019年7月4日再次發布新聞稿澄清此為謠言:

「臺北市所有低收入戶補助之申請及審查均依『臺北市低收入戶生活扶助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調查及審核作業規定』辦理,須同時符合財稅審查及居住地之查訪。故未符合前述要件者,均非低收入戶補助對象。街友皆無實際居所,並未符合低收入戶的要件。」

查核中心向長期服務街友的台灣芒草心慈善協會求證。台灣芒草心慈善協會秘書長李盈姿指出,此傳言已經流傳許久,台北市政府並沒有「單身每月給1萬8千元、有配偶給予3萬1千元」的街友補助。

爭議點二、遊民可以申請低收入戶補助嗎?

李盈姿說明,設戶籍於台北市的遊民,若符合「老人」、「身心障礙」、「低收入戶」等條件,是按規定是可以請領針對以上福利身分的津貼或補助。不過,目前台北市遊民中,僅有低於20%的人可以透過以上社福身分獲得津貼或補助。

李盈姿指出,大多數遊民並未申請低收入津貼或補助,因為申請低收入戶身分的條件,需要社會局實地訪查並計算家戶所得,但是,遊民居無定所,難以符合低收入戶資格。此外,申請低收戶會看家戶所得,如果一個遊民在法律上有撫養子女,而子女的收入超過「低收入戶」的條件,他的低收申請就會受影響。

查核中心諮詢關注無家者議題的非營利組織「人生百味」。其共同創辦人巫建德指出,遊民要申請低收入戶補助通常會遇到三個困難:戶籍地、虛擬所得和家戶所得。

巫彥德說,低收入戶補助是由地方政府發放,因此需要查看遊民的戶籍地。很多街友因為流浪的地方和戶籍地不同而無法申請,但他們要回到戶籍地會有失去人際網絡、社會支持的風險,因此很多人無法回去。

巫彥德說,虛擬所得是指申請低收入戶資格時,雖然沒有工作,但還是被政府認定有工作能力,在計算收入時還是以基本薪資去計算,這也讓遊民在申請低收入戶資格時被排除在外。

最後,因為低收入戶資格會去評估家戶所得,但很多遊民跟家人的關係是疏離的,不願或不能尋求家人協助,基於人情或成本考量,也無法以民事訴訟在法律上「脫離家戶」。因此,遊民申請到低收入補助的比例偏低。

爭議點三、台北市政府目前針對「低收入戶」的補助金額為何?

查核中心查詢〈108年度臺北市低收入戶家庭生活扶助標準表〉,結果如下:

台北市政府對低收入戶的補助,視收入分為四類,給予不同金額的生活補助費,並以每人每月23,100元為上限,並非一律「每人每月1萬8千元,有配偶給予3萬1千元」。

爭議點四、針對遊民,台北市政府提供哪些社福補助?

台北市社會局社會工作科專員劉靜燕說明,台北市社會局對遊民的社福補助有三種,包括:急難救助、醫療掛帳服務和租屋補助。

一、急難救助是單次申請,社工會和遊民討論其生活困難,經評估後,提供不定金額的補助金,每人每月上限為6000元。

二、醫療掛帳服務是遊民經社工評估狀況後,持掛帳單到合作的公立醫院免費看診,醫院再向社會局請款。

三、租屋補助是遊民取得福利身分(如低收入戶身分)後,補助二個月押金、第一個月租金,租金補助上限為6000元。

劉靜燕補充,台北市社會局另有提供遊民就業輔導、社區派工等支持性服務。

結論

一、台北市政府針對遊民,並無「每人每月1萬8千元,有配偶給予3萬1千元」的補助。

二、遊民若符合低收入戶的社福身分,可以領到低收入戶補助。但遊民在申請時常受限於戶籍地、虛擬所得、家戶所得的限制,難以符合申請資料,領取低收入補貼的比例偏低。

因此,此傳言為「錯誤」訊息。

參考資料

108年度臺北市低收入戶家庭生活扶助標準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