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這篇新聞,個人有不同看法。

本單元為民眾申訴專區,不代表事實查核中心立場!

你在哪裡看到這則訊息呢?
瀏覽網路看到(這篇非假訊息,僅以補充說明之用)
謠言原文是什麼

一、本篇非不實謠言,僅以當作補充說明之用。
二、內容為新加坡政府執行"防止網路假訊息與網路操縱法(POFMA)",某社群平台業者之評論。

為什麼想申訴這則訊息?

一、本篇非申訴內容,僅以作為補充說明之用。
二、新加坡政府制定與實施POFMA法主要目的,主要在於防範"虛假事實陳述"所產生不當影響。虛假事實陳述定義為一種虛假或誤導性陳述,使民眾認為該陳述內容為事實。而該法第7條已明確表示,任何人不得在新加坡內外發表足以使民眾誤信之虛假聲明(陳述),也就是假訊息。而這類散佈假訊息行為可能損害國安、公共(社會秩序)、外交、民主機制,以及足以造成煽動不同群體(指任一政治、種族及宗教團體)之間敵意、仇恨或惡意情緒,或者削弱民眾對政府之信心。但POFMA法也認定個人評論觀點、批評、諷刺或模仿都不在此受罰範圍。
三、POFMA法另明確規範使用虛假帳號及機器人程式傳播者加重處罰之規範,以及規範經確認社群網路發現"假訊息"者,政府有權要求網路平台業者校正、刪除假訊息,以及不遵守政府規範之網路平台業者受罰之規範。總而言之,新加坡政府認為,利用不當技術操作及散佈假訊息,足以造成破壞社會秩序、製造仇恨言論、影響政府執行公務及制定政策,以及間接影響民主機制之危害行為。為防範假訊息,該法除了針對散佈及轉傳者祭出重罰之外,也明確規範社群平台(或同等網路平台供應者)面對網路假訊息,也需負起自律管理責任防範假訊息。

目前,中華民國同時也面臨網路假訊息、仇恨言論以及利用不當手法影響民眾對於政府實施政務之信心。危害程度不下於俄羅斯對烏克蘭及美國之行為。目前政府因應假訊息威脅,也制定法律防範這類行為。但以目前實施狀況來看,個人認為新加坡POFMA法,除了政府主觀認定認為有傷害言論及思想自由之疑慮外,其餘不論是假訊息之認定標準、法律制定及規劃方面,皆優於政府目前所制定之法規,以及部分條文可作為日後政府修法之參考標準。

你找到的初步查證或相關資料?

一、新加坡POFMA法(防止網路假訊息與網路操縱法)概覽:
https://singaporelegaladvice.com/law-articles/singapore-fake-news-protec...

二、POFMA法相關新聞:
https://www.bnext.com.tw/article/55206/singapore-fake-news-protection-fr...

三、中華民國政府(及司法單位)認定假訊息之標準:
(政府資訊)https://www.ey.gov.tw/Page/9277F759E41CCD91/a87eb5ee-9466-438a-a6fe-a857...
(新聞內容)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001206
四、其他(新聞內容)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904100232.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