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協助查證是否為假帳號及不實謠言

本單元為民眾申訴專區,不代表事實查核中心立場!

你在哪裡看到這則訊息呢?
社群網站 ex: Facebook、PTT、Twitter、Instagram…
謠言原文是什麼

關於

一路走來,
我沒有個人意志,
圍捕刑求民主人士,強灌他們辣椒水,
我的所作所為,
經得起忠黨愛國的考驗。

為什麼想申訴這則訊息?

1.這個臉書粉絲專頁以新北市長侯友宜的照片為大頭貼,取名為「奉命刑事」,是否為侯友宜本人的粉絲專頁?還是反侯的假帳號?
2.這個臉書「關於」所敘述的事情是在影射侯友宜嗎?是不是不實謠言?

你找到的初步查證或相關資料?

1.刑法第310條規定: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2.文字內容看起來像在影射侯友宜有過刑求、灌別人辣椒水等事情,卻沒有說明具體時間、地點及事件內容,也沒有附任何佐證資料。